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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学院教学副院长岗位职责

作者:  审核人:  发布时间:2015-05-19  访问次数:[]

教学副院长协助院长做好全院的教学管理工作,处理教学日常事务,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任务落实与完成。

1、负责本单位教学管理工作,组织拟定、修订专业培养方案。

2、布置教学任务,审定开课教师名单,督促检查各教学环节的落实和教师工作规范执行情况,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。

3、主持本单位的教学文件检查、课堂教学质量认定、课程考试试卷质量审核、实验教学或实习实训工作管理、毕业论文(设计)的过程管理和质量等工作。

4、负责组织拟毕业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和获得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工作。

5、组织本单位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,组织实施教学质量工程,加强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。

6、审定教材选用计划。制定教材建设规划,组织各类教材的编写工作。

7、制定教学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的培养计划,并组织落实。对教学人员的使用、晋升、奖惩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。

8、负责本单位各类教学工作的工作总结、经验交流与推广工作。负责组织全院教学文件和材料的归档工作。

9、督促和检查教学秘书、教务员做好日常教务工作。

10、组织学院教学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。

11、组织处理和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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